诚邀与职促会共同推进团体标准制修订工作
2024-08-11各会员单位及有关单位:
为积极响应国家对职业培训高质量发展的要求,应对我国新技术发展和产业结构调整所带来的人才专业化的挑战,满足多样化职业服务的迫切需求,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》和《团体标准管理规定》,北京市朝阳区职业培训发展促进会制定了《北京市朝阳区职业培训发展促进会团体标准制定(修订)程序》,并成立了团体标准专家工作委员会,现正式启动团体标准的制修订工作。
一、标准制订机构意义
1.树立行业地位
团体标准经过市场检验,可通过有关工作机制被其他标准组织采纳,可升级为行业标准、国家标准和国际标准,建立行业秩序,提升标准制订单位的行业影响力。
2.引领市场发展
我国实施由政府主导和市场自主互为补充、衔接配套的新型标准体系。团体标准在行业中拥有影响力和引领性,属于市场自主制定范畴,是引领市场、带动市场的强力抓手。
3.拥有规则话语权
团体标准满足了更高的市场要求,在填补国家标准空白的同时,更加灵活地吸纳行业优质的新产品和技术、服务,及时反映行业需求。通过制定团体标准,确立行业话语权。
4.政府支持鼓励
国家鼓励社会团体制定高于和严于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团体标准,各地政府积极支持团体标准化活动,给予相应政策补贴。
5.职称评定指标
标准成果纳入科技成果范畴,视同同级刊物发表的学术论文,体现了标准起草人的专业性、权威性,可作为中高级职称申请的业绩条件之一。
二、标准工作参与方式
由职促会发起立项、标准制订周期控制、专家评审、颁布等归口管理工作,参与标准制修订工作的单位人员与专家共同组成工作组,负责团体标准的起草、修订、培训、宣贯、试点等,并提供场地、设备、经费分担等资源支持。单位和个人可以以主编或参编的方式参与工作。
1.主编单位立项申请。单独或联合1家及以上单位,综合考虑行业的政策导向和行业需求,向职促会提出团体标准立项申请。
2.参编单位可申请加入职促会已列入团体标准制修订计划的项目。
三、联系我们
职促会诚挚邀请各会员单位和有关单位积极参与,全面提升职业培训领域的标准化和规范化水平,携手共创职业培训事业的蓬勃未来,引领行业持续进步,建立行业标准的新高度。
联系人:陈蕾
联系电话:18510662621(同微信)